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职工得到了工伤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关于61岁男性职工工伤认定的疑惑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对61岁男性职工工伤认定标准与年龄限制实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参考。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工伤认定主要关注的是职工受到伤害的起因和情形,并未对年龄作出明确限制。
尽管《工伤保险条例》未有对年龄作出明确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关于61岁男性职工工伤认定的难题,仍存在以下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年龄是作用工伤认定的一个必不可少因素。随着年龄的增长,职工的身体素质逐渐下降,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增大。 对61岁的男性职工,应该提升工伤认定的门槛,限制其工伤认定范围。
另一种观点认为,年龄不理应成为作用工伤认定的因素。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伤害原因和情形,而非年龄。只要职工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理应认定为工伤。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岁。那么超过退休年龄的61岁男性职工是否可申请工伤认定呢?
一种观点认为,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由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仍然具有劳动能力,且在实际工作中有可能受到伤害。 理应允其申请工伤认定。
如前所述,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伤害原因和情形,而非年龄。年龄只是影响职工身体素质的一个因素,但不能成为限制工伤认定的依据。否则,将可能造成部分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职工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虽然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具有劳动能力,且可能受到伤害。 理应允超过退休年龄的61岁男性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针对61岁男性职工工伤认定的争议,相关部门理应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和标准,明确以下方面:
(1)对于年龄较大的职工,理应适当减低工伤认定的门槛,确信其权益得到保障。
(2)建立科学的工伤认定评估体系,充分考虑职工的年龄、工种、工作环境等因素,合理判断工伤认定条件。
(3)加强对工伤认定工作的监和指导,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61岁男性职工工伤认定标准与年龄限制是一个复杂的疑问。在解决这一疑问时,理应充分考虑职工的权益,遵循法律规定,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和标准确信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减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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