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伤事故认定和赔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点。在大庆市工伤事故认定和赔偿的相关手续需要依据规定地点办理。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大庆市怎样去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以及工伤事故等级和案件认定的相关事宜。
在大庆市工伤事故认定工作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1.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和工伤等级的鉴定。
2.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工伤事故赔偿的具体事宜。
3.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负责对工伤事故实行调查和应对。
以下是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具体地点:
1.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世大道69号。
2.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世大道69号。
3.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大街2号。
1. 受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理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将通知单位、职工和社保局;不认定为工伤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3.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
1. 工伤事故等级鉴定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受伤职工理应在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15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等级鉴定申请。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鉴定。鉴定结论应该在鉴定完成后15日内送达申请人。
4. 对工伤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重新鉴定。
1. 工伤事故案件认定由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负责。
2. 单位和个人发现工伤事故案件线索的,可向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举报。
3. 安全生产监管理局应该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5日内对线索实行核查,并依照核查情况作出解决。
4. 对安全生产监管理局的解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1. 工伤事故赔偿由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
2. 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赔偿。
3.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赔偿决定。
4. 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在大庆市办理工伤事故认定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地点。理解这些流程和地点有助于受伤职工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待本文能为广大工伤事故当事人提供有益的指导。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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