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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认定与赔偿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本文旨在为石家赞皇县工伤事故认定与赔偿中心的具 置提供详尽的指南方便广大工伤职工及家属理解相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河北省石家市赞皇县,靠近石臼山北街、明志街、槐南渠小桥和物价东三巷。
联系
0311-
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实行立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实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经鉴定为工伤后,遵循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工伤职工在治疗结后,理应实行复工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安排适当的工作。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等级,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1. 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
2.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3. 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同一疑惑重复留言,诉求内容模糊不清,难题阐述不明确、不具体,无从调查或回复,用语不文明,利用侮辱性、诬蔑性、歧视性语言等情形不予认定为工伤。
理解工伤事故认定与赔偿中心的具 置和流程,有助于工伤职工及时获得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愿广大工伤职工早日复重返工作岗位。
(全文约1500字)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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