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地区其工伤补偿政策对保障职工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本文旨在梳理三河市工伤补偿标准、金额、政策及服务电话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参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误工费遵循本人工资的20%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护理费依照本人工资的30%计算。
交通费住宿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30元标准发放。
营养费遵循每人每天20元标准发放。
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或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月工资。
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鉴定工作,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核,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向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按照工伤鉴定结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算赔偿金额通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1. 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6-321XXXX
2. 三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316-322XXXX
3. 三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0316-323XXXX
熟悉三河市工伤补偿标准、金额、政策及服务电话,有助于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更好地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应遵循政策规定,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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