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 唐成 孟军 伍文俊)9月5日,中共通山县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县上下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上来,强化万事有解,激励担当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秀美新通山,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通山实践新篇章。
▲中国共产党通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现场。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听取了《中共通山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通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 强化万事有解 加快建设现代化秀美新通山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通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全文另发)。县委书记、县长吴涛就《意见(讨论稿)》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并讲话。县政协主席杨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家忠出席。
全会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主动融入湖北支点建设和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大局,聚焦项目建设、产业倍增、社会民生、平安稳定、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助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经济势头持续向好,上半年各项指标均实现“双过半”目标,现代化秀美新通山建设取得新成效。
▲吴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涛在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
吴涛指出,万事有解,首先要做到万事肯解,遇事不避事、主动担当作为。全县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肯解”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遇事要有信心。牢固树立“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自信与定力,面对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复杂矛盾,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坚信“万事有解”,以强大的精神动力破除畏难情绪。遇事要有担当。在其位谋其政,要珍惜组织赋予的工作岗位,必须每年办成几件让群众看得见、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夯实发展根基。要有“千斤重担我来挑”的气魄,积极履职尽责,直面发展不足和难题,立足外部形势和县情,切实做好改善发展条件、提升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工作。遇事要有情怀。要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真正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学会用乡言乡语与群众交流,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要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过程中,坚决摒弃“电话式沟通”“传达式调研”,真正做到面对面了解实情、实打实解决问题。要摒弃“躺平”心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都必须全身心投入工作,努力每年干成几件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回应组织信任和群众期盼。
吴涛强调,万事有解,其次要做到万事能解,遇事能做事、锻造过硬本领。全县党员干部不仅要肯干事,更要能干事、会干事。要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切实提升三项核心能力。一是提升经济发展能力。要深入学习现代化经济知识,把握“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对内挖潜”三大经济工作主线,精准开展产业招商、项目谋划和资源转化,尤其要掌握“大财政体系建设”等创新政策工具,推动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构建强有力的动力循环机制。二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做到“平等交流、朋友交往、亲人关爱”,增强民生情怀。要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三是提升防范风险能力。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坚决守牢“民生、生态、安全、稳定”四条底线。
吴涛要求,万事有解,最后要做到万事善解,遇事能成事、做到有始有终。 “万事有解”的最终落脚点是“善解”,是把事情办实、办好、办出彩。全县党员干部要强化三种思维,争创一流业绩。一是强化争先思维,争一流做一流。要坚持高标定位,摒弃“差不多”心态,主动与先进地区对标,在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关键领域全力争一流、创品牌,不断提升通山在省市发展格局中的位势。二是强化改革思维,懂变通会变通。要善用“土办法”解决新问题,善用“新工具”破解老难题,积极借鉴发达地区经验解决政务服务、城市建设、数字治理等当下问题,整体提升工作实效。三是强化效率思维,快节奏紧节奏。要全面落实省委“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要求,大力弘扬“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作风,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工作跑起来、快起来、冲起来,整体提升工作节奏。要提升执行力,实行项目化、清单化、闭环化推行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强化使命意识,全县上下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珍惜岗位、珍惜时间,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通山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业绩。
十五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非十五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级领导,非十五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乡镇党政主职,县直正科级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副书记、县纪委委员,部分基层党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