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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国日益完善,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要紧的保障。2019年,江西省对工伤赔偿标准实行了调整,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江西工伤赔偿2019年的政策及赔偿标准。
按照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只要费用合相关规定,就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江西省将工伤伤残分为一级至十级,依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致残人员,按照伤残等级,可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发放至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后停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享受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4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3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3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5%。
2019年,江西省调整了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数额不等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达到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9年与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基本相同具体赔偿项目与标准可参照上文。
江西工伤赔偿2019年的政策及赔偿标准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职工在工作中不发生工伤,可依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江西省人社厅近期对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实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工伤职工的生活水平。
理解工伤赔偿政策,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期望本文能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保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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