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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安地区工伤认定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安工伤认定的地点、办理流程及相关留意事项,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和办理工伤认定事宜。
在安地区工伤认定工作首先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若是您所在地区为县(市、区),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倘使您所在地区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够向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申请工伤认定。
假使您所在地区为恒口示范区,可向恒口示范区务群团工作局申请工伤认定。
安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受理地点在安市高新区安大道20号创新创业大厦9楼917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12点,下午13-17点(7-8月上午9-12点)。
申请人需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恒口示范区务群团工作局作出的)
工伤认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实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实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部门将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实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出具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给申请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实公示。
申请人可在公示结后,到工伤认定部门领取工伤认定结论。
1. 通讯地址:安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伤认定中心3楼313室。
2. 举报。
3. 电子邮箱:。
4. 工伤认定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5. 属于安市的,向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申请认定,地址:安市育才路中113号大院;属于区县的,向区县人社局工伤股申请认定。
6.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认真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7. 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7月29日暂停工伤失业保险窗口业务受理的通告:7月29日(星期一)09:00至17:00,因工伤失业保险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回原单位参加业务培训。
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途径。熟悉工伤认定的地点、办理流程及相关留意事项有助于工伤职工顺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相关部门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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