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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安徽省合肥市工伤赔偿的标准和流程都有明确规定。本文将围绕工伤赔偿的相关疑惑为您详细介绍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流程及常见难题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工伤赔偿的相关知识。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表现。合肥市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 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受到意外伤害;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
-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等意外伤害;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肥市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涵以下几方面:
-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包含治疗、复、住院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照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一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8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 停工留薪期及复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和复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
-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依照伤残等级发放伤残津贴。
- 单位理应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的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在收到工伤赔偿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赔偿决定;
- 工伤赔偿决定生效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赔偿款项支付给工伤职工。
### 1.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且还未应对得到赔付的前提下,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能否获得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及复期待遇的赔付?
答:在此类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及复期待遇。待交通事故赔偿应对结后,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结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工伤赔偿金额实调整。
### 2. 个人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是不是需要单位章?
答:经核实,个人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无需单位章,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待遇金额将发放至本人金融社保卡中。
### 3. 合肥工伤赔偿新标准怎么样查询?
答:合肥工伤赔偿新标准每年由李林律师实更新,您可通过转载本站计算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其他合肥律师及时更新的信息来查询。
熟悉工伤赔偿的标准和流程,对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要紧。在合肥市,工伤赔偿制度不断完善,为工伤职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期待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倘使您有更多疑惑,欢迎随时咨询。
(注:本文按照给定的语料库整理而成,部分内容可能存在疏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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