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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工伤保险制度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提供了必不可少保障。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工伤认定不明确、不予工伤认定的情况这给受伤职工的生活带来了多困扰。那么不予工伤认定书是不是有误工费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难题为您解析不予工伤认定书误工费的赔偿、计算及应对方法。
不予工伤认定书意味着职工在遭受伤害后无法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这对受伤职工而言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那么在此类情况下,职工是不是有权获得误工费呢?误工费该怎样去赔偿、计算和办理?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不予工伤认定书意味着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无法获得误工费赔偿。依照《劳动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无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都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误工费赔偿。
在不予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职工的误工费赔偿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在赔偿误工费时,理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依照职工实际损失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资性收入损失: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职工因伤误工的时间。
(2)非工资性收入损失:如奖金、津贴、补贴等,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3)其他损失: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依照实际情况计算。
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误工费赔偿达成协议的,应依照协议履行。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应该履行。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应依照职工实际损失实。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资性收入损失: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职工因伤误工的时间。
(2)非工资性收入损失:如奖金、津贴、补贴等,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3)其他损失: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依照实际情况计算。
2. 计算留意事项:
(1)误工时间:职工因伤误工的时间应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恢复工作或离职之日止。
(2)工资基数:计算工资性收入损失时,应采用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职工受伤前工资有变动,应遵循实际工资计算。
(3)其他损失:计算其他损失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发票、收据等。
1. 协商应对: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误工费赔偿达成协议的,应遵循协议履行。
2. 申请仲裁:如协商不成,职工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提起诉讼:如不服仲裁裁决,职工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准备证据:职工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应准备以下证据:
(1)不予工伤认定书:证明职工未能认定为工伤。
(2)工资发放表、银行流水等:证明职工受伤前工资水平。
(3)误工记录:证明职工因伤误工的时间。
(4)其他损失证据:如交通费、住宿费等发票、收据。
不予工伤认定书并不意味着职工无法获得误工费赔偿。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都有权需求用人单位承担误工费赔偿。职工在解决误工费疑问时,应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合理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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