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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及时认定工伤并获得相应的赔偿至关关键。本文将围绕重庆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标准、流程等实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理解和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重庆市工伤认定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包含: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的调查工作。调查进展中,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熟悉情况,收集证据。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情况,对是不是合工伤认定条件实行认定。合条件的,理应认定为工伤;不合条件的,不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工伤认定标准主要涵以下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
(3)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含: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二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含:面部中度毁容伴有表b2中三级伤残之一者;全身中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
三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含:面部轻度毁容,伴有表b2中四级伤残之一者;全身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50%。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手广大职工应该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便在发生工伤时可以及时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履行责任,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重庆上班的职工,如遇到工伤疑惑,可参考本文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为自身争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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