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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私家车辆数量逐年上升,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中,职工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此时工伤认定就显得为关键。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入手,探讨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及留意事项。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若职工委托用人单位申请,则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及时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申报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4)交通事故认定书;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实审查,对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对工伤认定申请实核实。必要时,可以长30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若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仍理应受理,但需扣除超期时间。
若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职工受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工伤。
以本案为例付某之所以被认定为工伤,适用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王某甲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不合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故未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理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对保障职工权益具有关键意义。在交通事故频发的当下咱们理应深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为本人和他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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