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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者年龄达到65岁后是不是还能认定工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点。本文将围绕65岁劳动者在工伤认定、赔偿及申请认定等方面的疑惑,实行详细解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60岁)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65岁的劳动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其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于65岁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不能依据工伤认定程序实行认定。
虽然65岁劳动者不能认定工伤,但在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倘若因劳务受到损害,可向用工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此时劳动者需要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用工单位提出索赔。
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过错方。按照鉴定结果,劳动者可向用工单位提出索赔。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65岁劳动者可请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涵治疗费用、费用、复费用等。
(2)误工费:依照劳动者受伤程度和误工时间,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假若劳动者需要护理,可以需求用工单位支付护理费。
(4)残疾赔偿金:假若劳动者因事故引起残疾,可须要残疾赔偿金。
(5)死亡赔偿金:倘使劳动者因事故死亡,其家属可请求死亡赔偿金。
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使超过一年,劳动者将失去工伤认定的权利。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②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相关证据;
③ 伤情鉴定报告;
④ 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⑤ 劳动者的身份证明。
65岁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能依据工伤认定程序实认定。但是劳动者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过错方。在赔偿范围和申请认定方面,劳动者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信本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尽量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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