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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工伤事故仍时有发生熟悉工伤申报、认定与赔偿流程对劳动者而言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重庆溪工伤认定中心的各项工作,帮助您全面熟悉工伤申报、认定与赔偿流程。
溪工伤认定中心隶属于溪县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主要负责溪县的工伤认定工作。以下是溪工伤认定中心的基本信息:
- 联系
- 邮编:405800
依照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溪工伤认定中心申报工伤。
申报工伤时,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溪工伤认定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材料后实行审核。若材料齐全、合申报条件,工作人员将实行工伤认定。
溪工伤认定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实受理。
认定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工伤事故实行调查核实涵事故现场、伤者病情、劳动合同等方面。
依据调查核实情况,认定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认定决定书将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达给单位及伤者。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可向参保地劳鉴办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
溪县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仅供参考):
(1)单位与伤者协商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赔偿协议。
(2)单位将赔偿协议及赔偿款项提交至溪工伤认定中心备案。
(3)溪工伤认定中心对赔偿协议实行审核,若合规定,则予以备案。
(4)单位依照赔偿协议向伤者支付赔偿款项。
1. 工伤职工完成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或是说治疗结后,应向认定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 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应于建设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3. 负责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核定工作。组织实工伤预防、认定、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理解工伤申报、认定与赔偿流程对劳动者而言至关必不可少。溪工伤认定中心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帮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工伤事故时,请您及时向溪工伤认定中心申报,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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