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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和机构至关关键。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申请流程、相关机构指南及常见疑问解析,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维护本身的权益。
1. 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合需求的予以受理。
4. 受理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实调查核实,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
5. 审查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6.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
1. 劳动保障部门:级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行相关的劳动保障政策。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的具体实。
3. 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1. 问: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是多久?
答: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2. 问: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3. 问:工伤认定申请由谁负责?
答: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4. 问:怎么样确定工伤认定机构?
答:工伤认定机构一般应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假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可以向其提出申请。
5. 问: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怎么办?
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途径,熟悉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机构指南及常见疑惑,有助于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时,及时、有效地维护本身的权益。期望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全文约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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