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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要紧作用。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引发工伤时及时实工伤认定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上县工伤认定中心的地址、联系方法及办理流程。
1. 地址:上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厅位于驻马店市上县龙潭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位于上县都大道中人才交流中心三楼东侧。
2. 办公、0396-3603669、
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 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据材料;
- 单位和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单位和受伤职工的参保缴费证明;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书。
(2)申请材料齐全、合法定形式的工伤认定中心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受理。
工伤认定中心在受理申请后理应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内容包含:
- 事故发生的经过、起因和结果;
- 受伤职工的身份、伤情及治疗情况;
- 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
工伤认定中心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应该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受伤职工;不认定为工伤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受伤职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复认。上级工伤认定机构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认决定。
申请人对复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认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工伤认定权利。
2. 工伤认定进展中,申请人理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 工伤认定中心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应该严格依法行政,保障认定结果的公正、公平。
4. 申请人在工伤认定期间,如有疑问可随时向上县工伤认定中心咨询。
上县工伤认定中心为劳动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工伤认定服务。劳动者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该及时向工伤认定中心申请认定,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期待本文能为您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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