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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条件和常见难题至关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南京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帮助您快速熟悉并办理工伤认定。
- 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提交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伤害程度的证明材料、受伤经过的证人证言等。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实行审核,确认是不是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 假若材料齐全、合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受理申请;要是不合条件,将不予受理并出具决定书。
- 对受理的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是不是认定为工伤。
- 工伤认定的一项基本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前后,职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 假若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照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1.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 依据江省人社厅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
2. 怎么样办理工伤认定?
- 受伤职工应按请求填报《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伤认定后怎样实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后,受伤职工可以实劳动能力鉴定,依照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
4.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劳动律、酗酒、自杀等情形不属于工伤。
- 实际上,只要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无论是轻微伤害还是严重伤害都可被认定为工伤。
- 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实的,用人单位无权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条件和常见疑惑对于受伤职工而言至关要紧。期待本文能够帮助您全面理解南京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助力您快速办理工伤认定,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进展中,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保证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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