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受工作起因引发的伤害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由于种种起因未能获得工伤认定。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劳动者能否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包含工伤的定义、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认定的程序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遵循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并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A.申请材料完整的,理应受理;
B.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遵循须要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15日内予以受理。
(3)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理应及时送达申请人和单位。
在工伤未获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侵权表现受到损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工伤未获认定的情况下,可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工伤未获认定的民事诉讼中,劳动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本身遭受的伤害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具体对于,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受伤情况的证据,如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3)工作原因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作过程等。
在工伤未获认定的民事诉讼中,劳动者可以需求用人单位赔偿以下损失: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治疗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因伤害引起的损失;
(3)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工伤未获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完全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在此进展中,劳动者理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本身的伤害是由于工作原因引发的,以便在诉讼中取得胜诉。同时咱们建议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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