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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新兴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项公告 【字号:大中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将于7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承担。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最高申请不超%******元,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