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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一方面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债权,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其遗产主张债权;另一方面,子还父债是有条件的,只有合法继承了遗产后,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在一般情况下,贷款通常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父债子不一定还。如果贷款是父亲个人名义所借。

借了老爸的钱还给儿子是可以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具体分析如下: 借款合同关系: 根据《人民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此情境下,老爸是贷款人,儿子若作为借款人或接受还款的第三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上即使有借款人子女的“签名”,借款人的子女并不一定承担还款责任。一般情况下,由于父母与成年子女均为个体,对于一方的借贷,另一方没有连带责任,借用银行卡不能等同于借钱。“父债子偿”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现有法律规定中,也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

父债子还的原则并不适用于贷款: 根据《人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亲欠下的债务,属于父亲个人行为,应由父亲自行承担,子女没有偿还父亲债务的义务。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贷款,即父亲所欠的贷款,子女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