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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经审查认为,济南市高新区华泽小额贷款的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

。济南市高新区华泽小额贷款成立于2014年03月07日,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3层1301-14室,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在济南市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股权投资(总投资额不超过资本的30%)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简介:济南市高新区华泽小额贷款成立于2014-03-07,法定代表人为管林河,资本为10000 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092660224G,当前处于存续状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3层1301-14室,所属行业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经营范围包括:在济南市各项小额贷款。

济南市高新区华泽小额贷款成立于2014年03月07日,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3层1301-14室,法定代表人为管林河。经营范围包括在济南市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股权投资(总投资额不超过资本的30%)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