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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和资产等情况,在核定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担保的贷款。 ☆业务特点: 采取“一次核定,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到随贷”的授信管理方式,实行属地管理和优惠利率的原则。贷款期限1-3年,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2倍执行。第一条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村小规模经营客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用途的小额贷款。 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3000元起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根据您的生产经营周期及收入等情况综合确定,最长不超过8年。 贷款利率:根据您的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情况综合确定。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产品简介】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信用方式的贷款。产品具有核定总额、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等特点。 【适用对象】户籍在南丹县域各乡镇,有固定住所且长期(一年以上)居住的住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产品释义:基于“整村授信”成果研发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线上化产品,采用“线上申请+线下授信+线上用信”的名单制快贷模式,客户在农商行“整村授信”完成后,即可自助在线上进行申请、签约、用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