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被告杨某某、晏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同兴小额贷款股份郫县分公司归还借款本%******元、利息1041元及逾期罚息(罚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11月3日起计算至被告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首先,若双方有约定利息,应按约定计算。比如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1万元,一年利息就是10000×10% = 1000元。 其次,若未约定利息,一般不能主张借期内利息。但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可以主张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再者,计算利息的本金以实际出借金额为准。

银行贷款利息(3% 年利率)利息 = 本金 × 年利率 × 时间 = 100,000 × 3% × 1 = 3,000元。同样是10万元一年利息相差12000元,这些知识利息还没有计算本金,网贷多都是一年期利息+本金每个月的还款压力一下子就上来了。 更可怕的是多头借贷效应。当第一笔网贷还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