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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生成的内容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从文学、艺术到音乐、设计生成的内容日益丰富这些内容的版权归属难题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本文旨在探讨生成产品的版权归属及安全性疑问。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表示,目前大多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工具在人类智力劳动参与下生成的,假如具有独创性,那么生成的内容理应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
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价值取决于生成作品进展中人工介入的程度。所谓“人工介入的程度”需要放到个案中实具体分析。在生成内容的进展中,倘若人类创作者的智力劳动参与度较高,那么生成的作品更可能被认为是具有独创性的,从而享有著作权。
在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期间关于版权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成内容的独创性怎么样界定;另一方面,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怎样划分。
国内方面,首例“视听作品侵权案”于5月15日开庭。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了全国首例声音侵权案,原告因其声音被技术模仿并商业化采用而获得胜诉。而在,艺术家克里斯·卡什塔诺娃利用人工智能绘画工具所生成的书《明的查莉娅(Zarya of the Dawn)》被版权局认为不应获得版权保护。
针对生成内容的版权疑问,我国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和侵权判定标准。
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之一款规定,提供者发现违法内容的应该及时选用停止生成、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采纳模型优化训练等措实行整改。
技术风险未完全暴露,应用前景难以估量。在生成内容的期间有可能出现数据泄露、隐私侵犯等难题。
为保障生成内容的安全性,我国应加强技术的研发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保证生成内容的安全性。
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及安全性难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点。在技术不断迭代的期间,咱们应充分认识到生成内容的版权价值,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版权归属和侵权判定标准,同时加强技术的安全性保障,以促进技术的健发展。
(本文约1500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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